關於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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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龍八部之一,頂上有角,譯成「人非人」。 nara不是奈良,奈良則來自這個字,梵文意為「人」。人生危脆、壽命短促、苦樂交雜,但人身最為難得。 梵文的kim相當於英文的who。這人是誰?色無常、無我、無自性,色即非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緊那羅喜歌舞。一舞劍器動四方,天地為之久低昂——難怪,原、來、如、此。

My Daemon Sophistra

2007年4月30日 星期一

箴言小集

以下我在當兵時記錄的箴言(當兵時果然苦悶無聊得很上進振作啊)最近翻出那本筆記本,覺得其中有些還是很發人深省

這裡的箴言大抵出自「醉古堂劍掃」、叔本華著/劉大悲譯「意志與表象的世界」、Aquarius X 著/蔡志忠譯「豺狼的微笑」、曹啟泰「一堂一億六千萬的課」與Ven. Piyadassi著/方之譯「佛陀的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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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內外]

凡是堅信真道的,必不與世界任何人爭鬥。

毋須照別人的遊戲規則玩。有些仗不必打,打贏了也輸掉自己。沒有必要和世界爭辯。

苦惱而猶豫不決的事,其實只是困於世俗的標準而已,從來都不是自己內心的問題。

[關於捨離]

真正要評價一個人,不是看他做了什麼,而是瞭解他沒做什麼。

懂得自己不需要什麼的人,自然就懂得什麼是自己所需要的。

因愛故生憂,因愛故生怖,若離於愛果,無憂亦無怖。
[關於自身]

外物異體,與吾身心合而仍離,可樂在此,樂不能極亦在此。飲食男女皆然。無假他物,自樂其樂,事理所不許,即回味意淫,亦必心造一外境也。

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無吾身,吾有何患?
[關於樂苦]

意欲均歸於匱乏,其活動之目的只在意志的客觀化展現。意志擺盪在痛苦與厭倦之間。

是身實苦,新苦為樂,故苦為苦。如初坐時樂,久則生苦;初行立臥時為樂,久亦為苦。

當境厭境,離境羨境。

快樂為束縛,喜悅亦短促,乏味生痛苦,智者知誘鉤。


[關於觀念]

思想引導行為,行為形成習氣,習氣造就性格,而性格就是命運。

使我們煩惱的不是事物,而是我們對事物的看法。

我們最大的痛苦不在當下的知覺表象或直接感受中,而在抽象概念的思考中。

罪惡不來自意欲,而來自於自覺罪惡的意欲。


[三句不要的忠告]

不要去評斷無關緊要的事情。

不要為了感覺很好而做笨事情。

不要遺漏「很重要,但不緊急」的事。

2007年4月20日 星期五

認識與分辨

Kimnara:
你所說神秘感有可能起源自多重指涉所造成的意義含混不清,
和我說的神秘感來自於象徵、現象與真相、意義之間構成的奇特聯繫,
所說似乎是同一件事,我們同樣在談「能指」與「所指」的問題。
一般人認為事物清清楚楚,是因為他們相信能指與所指是一對一的恆常關係;
事實上,符號與內容之間繫連是約定俗成,而且是鬆散而流動的。

與既有認識架構不相容的非慣常現象,如果為我們所熟悉,然後再納入認識架構中,是否就失去神秘感?
比如說原始部落對於照相機認為有攝魂魔法,
但是等來調查的人類學者多如過江之鯽,他們還會害怕照相機嗎?
比如歐洲人看到中國發現的火藥與指南針時,想必相當驚異,
但後來他們運用得比中國人還要好。

如果我們常常接觸,就會見怪不怪,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瞭解清楚,就能剝除神秘感,是這樣嗎?
我總覺得那是掩耳盜鈴式的自我安慰,為了方便生活。
因為我們只是習慣了所以麻痺;我們很少真正瞭解什麼東西。
像地心引力,從小就學,每天都見得到現象,所以習以為常,
但用來解釋地心引力的數學公式,只是描述這個現象的規律,
卻沒能解釋何以質量會帶來引力,可大家都自以為瞭解了地心引力。
如果我仔細想想地心引力,那股神秘感便會從腳底浮出。

Anaga:
我贊同你的說法,事實上大部分的人都從來沒有把這個世界認識得一清二楚過。
不過,這裡所指的「認識」必須要先行定義才行。
對於一般人而言,「地心引力」的概念只是因為它解釋了「為什麼東西會往下掉」之類的問題,
而在我們的知識之中佔有一席之地。
它的主要意義來自於它和其他某些現象相關,而非來自於自身。
我們覺得它不神秘,乃是因為它已經順利地嵌入了系統之中,
不管我們對這個概念是否有分析性的了解。

好吧,就算我們欠缺這種深入了解,但我們至少知道另一個事實,
就是物理學家了解地心引力,然後我只要花點時間應該可以找到相關的資料。
也就是說,就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是「可能」知道的,所以它不神秘。
這裡的不神秘是相對於集體知識而非個人知識而言的,
儘管在很多時候,我們似乎高估了集體知識的能耐,
所以某些神秘感只存在於專家心中,像是夸克,奈米,意指作用等等。

總之,認識清楚就不會有神秘感--不保證認識不清就一定會產生神秘感~

Kimnara:
最近翻了夢枕貘「沙門空海唐國鬼宴」,裡頭提到知識造成的盲點。
因為我們瞭解事物的外表、運作變化的樣子,所以我們反而會受到矇騙。
書中是以幻術為喻,但現實中一般人也都是把資訊經過自己已有的認知架構給順過後才接受,
因此不少魔術就是利用了這點。
甚至心理學上也會說,我們聽取別人的意見,只取那些合乎自己想聽的才會接受。
這僅僅只是知識造成的盲點而已嗎?

我們的錯覺,例如覺得月亮在地平線比較大,在天空比較小;
把明明一樣長的線條看成不同長度;
在傾斜的屋子中覺得人變大或變小,
這已經不是純粹的知識問題, 而牽涉到我們用以認知世界的方式,是腦中先天形成的運作方式
---當然,廣義來說,這也是一種知識,只是已經太自然而不一定浮現在意識的層面。

然而,我們的認知方式卻有錯認的危機,是否意味著我們天生的限制就不可能正確無誤地認識世界?
若以剛剛所舉的錯覺來看,人類用以認識世界的方法似乎都是比較,相比之下決定或大或小。
不過,認識世界難道一定要比較嗎?
所謂比較,就是意味此與彼相異,佛教所說的分別智。
分別智不一定不好,這是一種方便,讓生活比較簡單,
(這句話我好像說過)
可是倒果為因才有謬誤出現。
那麼,我們能否以不比較、不分別的方式認識世界?
問此問題之前,或許還應該先問:
我們真的在認識世界嗎?我們是否有必要認識世界?

在認識之前,必先有分別,否則無須認識。

Anaga:
對於「人的先天限制讓人無法正確無誤地認識世界」這個命題有好幾個弔詭的地方:

1.何謂「正確無誤」?
2.因為先天限制,所以這個命題本身也有可能是不正確的?
3.就算有種「正確無誤」的認識方式,又有何意義?

我個人雖然同意先驗論,不過我不覺得我們研究的目的是在發現那個外在真理,
因此我也從來沒有為此傷腦筋過。
我想,認清自己和真理之間的距離,才是最重要的吧。
不過認識和區分是不可分的,這倒是沒錯。
認識一個事物,無非就是弄清楚它和其他事物(無論是內於它或外於它)之間的關係,
有關係自然就有區分。
如果不加區分,萬物為一,連語言都會消逝無蹤,又何來認識之有?

Kimnara:
你的質疑很犀利。 語言本身的確容易讓人有一廂情願的認知,
我當然可以說,正確無誤指的是在預設有真理可以為我們所認識的前提下。
(再小心眼一點,「認識」這用語未必哲學正確,應該改用「如實知見」)
但這只是封閉了我的系統,讓我所說不致受人攻擊,
卻依然淪在莊子「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批判中。
即便如此,我們並不廢止自己的哲學思路,
因為一孔之見雖然很有限制,卻是我们唯一可以利用的方式,
類似盲人摸象,總有些許觸到真相。
不應該因噎廢食,但須小心認指作月、刻舟求劍而貽笑方家。

而這種限制之下猶能運作的動力便是信仰\信念了。
所以在我的信仰中,真理並不向外求索,
向外認識與向內印證其實一體無分,而如實知見當然是有意義的。
有如實知見才知道怎麼活這一生是有意義的。

2007年4月18日 星期三

神秘感與知識上的薄紗

Anaga:
雖然我喜歡夏天、陽光、海洋,
不過有時候我對於黑暗,卻有一種異樣的親切感。
(我還是不喜歡冬天,我恨死冷天氣了)

那種黑暗不是來自於無知,如同在無文字社會所見的那種素樸的宗教儀式。
那種讓人神往的黑暗是知識的另一面,是以象徵和隱喻呈現的精神體驗。
無論是鍊金術,黑巫術或是咒符,都是知識上的那層薄紗。
那種朦朧感對於某些人而言是種致命的吸引力。

當然從研究的立場,我們想知道的無非是薄紗下的真相(如果有的話);
但是薄紗本身也很有意思,畢竟很有可能,那是大部分意義的來源,
如果那個真相就如某些研究者所認為的那樣,
只是要表現性慾或是精神的對立統合這些單純的概念而已。

Kimnara:
如你所說,對象徵、隱喻背後含意的探求,
是所有人都希望知道,基於天性上對真相的愛好。
(當然,所求的真相是否真的是真相,又另當別論)

但是神秘事物之所以充滿魅力,引人著迷,
便是來自於遮覆事物的朦朧面紗,撩撥得我們心底癢癢的。
這應該也算是個原理:
「若隱若現遠比完全清楚要來得動人。」
應用到穿著、寫真、A片,無一不適用。

然後我想到,神秘之所以為神秘,這份朦朧又是如何產生?
或許就在於象徵、現象與真相、意義之間構成的聯繫上面。
如果聯繫可以常理推得、邏輯清楚,
這事物也許很複雜,但便不怎麼神秘。
就是要超乎一般人生活的慣常想法,而以奇特的聯繫搭上關係,
就算試圖去瞭解揭密,也會覺得不可思議而神秘。

不過,弔詭的是,我們是否能夠創造出或能夠瞭解完全與生活經驗無關的奇特邏輯呢?
顯然,完全與人類無關的聯繫,應該連發現的機會的很少。
這種聯繫與生活不太一樣卻又有點關係, 說穿了,又回到若即若離這句話上。

至於背後的意義,其實應該也會很迷人,
只是這種迷人可能與哲學或科學的精神不同路數
---那是不可以化約成方程式、原理或以幾句話表達的概念而已。
當我們說二元矛盾的統一、世俗的超越、梵我合一、陰陽調和,
可以認識卻喪失其迷人之處。為什麼?
我想是因為真正的真相是在生命中親自體證,而無法化約為語言文字的。
這,才是其迷人之處,才是真正全面的的領悟。
(而不只是表層概念的認識而已)
因此,巫術、道家、佛教之所以充滿魅力,原因或許在此。

Anaga:
神秘感的來源,起先我認為是指涉對象不明的關係。
像是黑暗中的聲響,我們知道有某物存在於其中,卻又無法在視覺上確認其存在。
(視覺顯然具有某種優先地位?)
抑或是鍊金術或是古代文字那樣,我們知道其必然意有所指,卻又無法確認其意指為何。
這就像是薄紗蓋著某樣東西,我們卻只能從薄紗的隆起和凹陷來揣測那會是什麼東西一樣。

後來我覺得神秘感也有可能起源自多重指涉所造成的意義含混不清。
比方說薄紗蓋著的東西散發出蘭花的氣味,卻又發出狗的叫聲,
那會是什麼東西?(不要問我,我也不知道。)
這些特徵顯然和我們既存的認識架構有些不相容的部分,所以「無以名之」。

如同你對於「咒」的濃厚興趣那樣,我也覺得「名」是個很重要的研究標的物。
畢竟,叫得出名字的東西都沒有什麼神秘感,
如果「鬼」被充分定義成看不見卻又會害人的東西,
那也沒什麼好神秘的了,只要記得害怕就好。

2007年4月13日 星期五

羞恥心與制約力

Anaga:
我感興趣的是,很多東西都是那麼原始,幾乎無人能免
像是視覺的愉悅,觸覺的樂趣,舌頭指頭大頭小頭...
但是人卻想盡辦法把這些東西有意識或無意識地隱藏起來
只是為了讓自己異於禽獸嗎?
天曉得。

Kimnara:
你質疑人們隱藏原始的欲望本能,可能之一是要異於禽獸
關於這點,明末清初的經學家們好像也這樣質疑過
覺得宋代理學家說存天理去人欲,最後導致以理殺人
因為天理就在人欲中,豈可離開人的情性去別尋一個善性呢?
人隱藏這些原始欲望的主要理由,可能是羞恥感或被制約
被社會的價值觀所制約,這點很多人都在反省了

我好奇的是:羞恥心,是否也是由社會所強加的外來物呢?
人天生有沒有羞恥心啊?
照聖經裡說,吃了善惡之果,亞當和夏娃才恥於赤身露體
孟老夫子的四善端中,也有羞惡之心
我想,原始人未群居前,不需要也沒必要用到羞恥心
但是群居後,開始有人際關係,遮掩或隱藏就產生了
所以,羞恥心還是從文明來的,只是起源應該非常早

在現今社會,我覺得還是對原始本能有點制約比較好
至少是在人與人的相處之間
要是單獨,或有志同道合者,愛怎麼玩、愛怎麼爽,都很好啊
不過媒體太嗜血,要是教育部長喜歡在家戴著女性內褲自慰
這其實與他的人格和工作都無干
誰也管不著,對吧?

Anaga:
關於羞恥心啊,我一直以為性和社會是處於矛盾的情況下
比方說,在無文字社會中有那種女婿對丈母娘的嚴格相處禁忌
不能一起用餐,不能彼此交談,不能有任何接觸如此這般...

好吧,如果我對我的丈母娘有興趣,問題就大條了
首先老丈人會不高興,我老婆也會不高興
如果生了個小孩麻煩會更大
反正就是社會秩序會整個亂掉就是了

(不要說一個人不可能對他的丈母娘有興趣。
如果結婚時男生和女生的年齡差有十歲以上,然後女生的生育年齡很早
那麼我和我的丈母娘很可能只差個兩三歲
剛好熟女配熟男,天雷勾動地火。)

如果只憑原始驅力來辦事的話,社會很可能難以維持。
群體生活需要秩序,但是性又是不可避免的,
兩者之間的矛盾狀態我想很難消解。

Kimnara:
你覺得羞恥心是社會與性的矛盾下產生出來,
是社會要用以壓制性對社會秩序的破壞,是嗎?
這樣的說法也是我的主張,
只是你從社會現象談,而我比較有興趣追想原初的情況而已。

2007年4月11日 星期三

老靈魂


忘了是不是朱天心說自己還是評論者說她,
是個老靈魂。
最後的餘暉斜斜照在無人的茶几、案頭,
光線中飄揚的灰塵默然透著說不盡的滄桑,
張愛玲想必會著迷的。

但是若將這個場景永劫回歸地重複再重複
那個特定歷史時空可有取之不竭的厚度麼?
僅是不停緬懷過往、召喚眷村與父親的魅影,
將整個書寫空間弄成陳舊的召靈會。
當然是個老靈魂,可是沒有任何生氣。

不過這個詞滿好的,我喜歡放在口中咀嚼再三。
於是,用我膚淺的、幻想的思緒重新建構......

即使身體很年輕,可是靈魂卻可以成熟。
當人每思考一回,靈魂上就刻出一條皺紋。
思考得愈廣、愈複雜,皺紋就愈長、愈迂曲,
忍受著傷口的痛苦,表情便不得不堅毅卓絕,
思考得太多,靈魂就顯得蒼老了。

當肉體終於趕上靈魂的年紀,不敷使用,
天使就清算並讚歎永遠未完成的圖騰,
我們的信仰所在。

然後呢?沒有什麼然後,
沒有罪與福、沒有永生,就這樣子而已。
信仰與生命同在,而靈魂也只在肉體上表現。
不同於人們對肉體追求青春無敵,
靈魂的美來自於深度,來自刻痕形成的圖騰。
滿布刺青的靈魂最是華麗,但是卻不免與不相稱的肉體若即若離,
這是代價。




你想要在靈魂上刻些什麼?
也許思索一幅奉告祈禱圖吧!

(2005/07/24)

相信愛情?

朋友看到一篇日記,把他轉貼到我們一群老友的BLOG上,
說的是溫金龍愛上周慧敏的未完結篇故事,其中關鍵是「不相信愛情就得不到愛情」,
結尾「祝福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相當振奮人心。
......我相信朋友很愛我們大家,但是,轉的這篇文章是一廂情願的傻日記...

日記中反面的洩氣話是:”兩個人總有一天要緣盡的。”
其實,這句話很不錯啊,雖然說得不準確又太悲觀。
應該說:在這輩子,兩個人總有一天要分手的
(就算沒有家庭阻撓、事業考量、劈腿外遇、天災人禍等等,拉到最大來說,人生不免有生離死別吧)
只是差在分手時你們還相愛或不相愛。
前者不會比較幸福,後者也不會比較悲慘
事情本來就是這樣

愛情起於感覺到自我
自我就是把自己與其他分開,所以必然寂寞
因此,愛情的深層剖析,是愛自己
於是佔有、擁有一個人,在相處中以種種方式讓自己取得快樂的假象
似乎就沒有那麼寂寞了

好一點的是:忘記這出發點,
沒有了自我,一切只以對方為重心
糟一點的是:執著這出發點,
折磨對方,也讓自己痛苦不堪
這樣子的戀愛,目的、手段都很有問題

況且,事物流轉不定,豈有恆常者?
看不透愛情的無恆定性
痴痴作著「從此過著幸福快樂日子」的童話屁夢
到時候沒戀愛好談,便自以為天道不公、怨天尤人
可惜見了棺材要掉淚也來不及了

反之,看透這點,做好心理準備
有緣戀愛實在要好好珍惜,哪還有時間爭吵?
在這個基礎上比較可以做到不自私、不佔有
而且,我會感恩,
感謝緣分、感謝願意和我交往的那位

一句用濫的話,但說得不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會相遇,不是此世偶然,
而是無盡久遠以來就種下彼此牽連的因緣
此世分手之後,也不會就此結束
未來無盡的時間流中總也是牽連不離

未來那時,我是我也不是我,他是他也不是他
記不記得前緣不要緊
反正有一對情侶會重新相愛、珍惜彼此

(2005/06/20)

煩惱?菩提?

看到一篇BBS文章,寫著:
「這一刻
即是生離
也是死別
時光
卻是不聽使喚
我卻一無所有地老化
菩薩呀!
我願皈依
本無情,本無慾,本無念...」

似與最近所讀的書有所呼應。

『到了某個年紀,人所遭遇的即不再是生命而是時光。
我們停止了注視生命活著,我們看見的是時光正在大口吞噬生命。
於是心為之痛。
我們死命攀附著幾片木頭,
為的是尚能再多看一些從世界的這一頭到那一頭的流血演出,
而不要身陷其中。』
~ 巴斯卡.季聶《羅馬露台》

人,真的是很脆弱,但也因這脆弱而有轉機。
因為脆弱,所以強大。
「人是一根脆弱的蘆葦,但卻是會思考的蘆葦。」
(也是法國巴斯卡說的,只是已死很久了。)

如果眾生非有情,何須菩薩慈悲
如果不是人身煩惱無常壞苦,豈會厭離世間、誓求涅槃
如果沒有大悲大喜、大癡大迷過,哪來大死大生、大徹大悟善哉!
此事甚為希奇

(2005/06/19)

2007年4月9日 星期一

窺視與其根由

在下與遠方的朋友去年魚雁往返
頗有疑義相與析的思辨樂趣
不揣粗鄙,尚堪獻曝
於是遂有「對話」系列
標題為在下整理後所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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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nara:
如果問我想不想看火辣的照片?
答案當然是好啊!但是為什麼想看呢?
應該是一種窺看身旁優貨的慾望吧!
這份慾望又來自於自我對於「我所擁有」的佔有欲之延伸。
明星或模特兒距離太遠,而能聊天的辣妹距離似乎較近。
其實都和自己沒關係,都是一種錯覺而已。

Anaga:
好像也不是距離越近越刺激......
我就不會希望我的老師脫給我看。

Kimnara:
窺視的範圍當然是會令我們心動的對象才算,
否則窺視之下就無法宣洩慾望了。
只是何必定要窺視才能夠宣洩慾望呢?
腦中性幻想不也挺好?
這點我只能猜測:男人畢竟是視覺的動物,
眼睛可以看到,會比只在腦中想像還要靠近對象吧!
眼睛所施行的,正是一種無形的佔有與暴力,
可以滿足男人的征服本能。

Anaga:
心動的對象?哈哈,
我自己的判斷是不盡然。
比方說啦,走在路上,突然看見一個人裸體走過來,
就算他又胖又醜,看了只對眼睛有害,
我可能還是會忍不住多看幾眼。
那種慾望不是性慾,更像是非常態所引起的好奇心,
雖然形式上都是透過注視來展現的。
理智上,我不想看呂秀蓮泡溫泉被偷拍的相片,
不過如果在理髮廳發現這期壹週刊裡面有,
我可能還是會想要瞄一下:P
所以,身材再爛,脫了還是有人看,
但問題是最後的結果是不是你想要的那種。

Kimnara:
你和我所說觀看對象的差別,其實是兩種層次的認知活動。
我的觀看,鎖定在令人心動,也就是已經經過認知判斷,
然後由理性主動有意地去欣賞。
(天曉得什麼理性,應該是淫心吧,哈)
你所說的觀看,其實是基於人的感官不斷向外尋伺,
於是對於特別的事物(譬如裸體)就會敏感而去追逐感受。
可是感官追逐到事物之後,經由認知判斷,就有價值分別,
然後未必是我們覺得賞心悅目的。

價值分別是會變的,
像是軍中說,當兵兩三年、母豬賽貂蟬;
或者以往覺得曬出泳褲痕很醜,但現在卻蔚為風尚。
但這種感官的尋伺不能說是無意的,
因為深沈意識中我們已經知道某些事物會特別引起我們的興趣,
所以有一敏感的範圍。
之所以如此,我想是以往經驗不斷去加強制約,
所以感官都有習氣存在。
這樣說來,人們對於裸露的肉體,似乎是很根源的渴望。

2007年4月3日 星期二

試論人生大夢如何能趨向醒來

上一篇說到人生如夢, 然而俗話也說人生如戲,
戲與夢都可以拿來詮釋人生的話,
那麼引用戲劇(電影)來說夢,並及於人生,
想必在文學上也是可以接受的吧。

要是我們不是作快樂的夢,而是作了一個驚悚恐怖的夢,
因此被嚇醒的話,
(所謂出世間解脫、現證諸法實相)
那不是很好嗎?
但似乎不太容易... 否則早該有許多人覺悟了。
到底人生的大夢有沒有機會醒來呢?

笛卡兒一個有名的哲學論證是:
「因為你身在夢中,所以你永遠無法證明自己在作夢。」

就算「夜半鬼上床」裡的角色被佛萊迪追得無路可跑,
更甚者被他開膛破肚、節節支解,
也不會因為感受到夢中的痛楚而醒來。
那麼,「夜半鬼上床」的女主角是怎麼醒來的?
電影先告訴觀眾,要靠外力介入,譬如鬧鐘響起或被人搖醒之類。
可是在人生中如何期盼像「駭客任務」一般,
有錫安的駭客闖入夢中,讓我們清醒過來?
對應到佛教度化眾生的事業上,顯然就是菩薩們的任務。

(至於佛陀,啊,或許相當於那位先知的女祭司吧!)
(還可以繼續類比:那五十六億七千萬年後彌勒降世為救世主,就相當於reload的時間到了...)

問題又來了:「夜半鬼上床」中,最後女主角孤軍奮戰,
沒有任何外力介入下,她要怎麼醒來?
答案是:運用自由意志,讓自身經歷一種過程而醒來。
(在電影中,是女主角咬牙讓自己的手臂去貼上燒紅的鐵條)
夢中人有沒有自由意志,於心理學或哲學都很可以討論一番,
先以電影情節與我們自己的作夢經驗來說,暫定有自由意志,
而且可以因此影響夢境的進行。

是不是我們可以就此篤定地說:
人生雖然如夢, 但應該能藉由自己的意志而覺悟幻象、證得實相?
可是,別忘了一個重要的前提:這是以作夢為比喻。

不管是電影裡還是實際生活中,作夢都只是暫時的,
我們經歷過覺醒,而且知道神智清楚時是什麼樣子,
即使在睡夢中,也還能隱約喚出清醒時的意志---或者說,思考模式,
因此,以第三人稱兼第一人稱的作弊角度,
夢中人能夠利用夢中事物的刺激,強迫自己不要繼續作夢。
(這番使自己清醒的過程就對應到所謂修行)

至於夢中的事物無法用以證明自己是否在作夢---那有什麼重要!
誰規定要從夢中醒來,就得先證明自己在作夢?
證明在作夢與從夢中醒來,壓根兒是兩碼子事!
反正我知道自己在作夢就好了,簡單明瞭。

拉回最為基礎的前提,如果以作夢來比喻人生,
不同於一般生活或電影情節的是,
整個人生徹頭徹尾都在夢中,我們從沒醒過!
這樣豈能知道自己其實在作夢、甚至喚出清醒的思考模式?

我們既然已經瞭解證明是否在作夢並不重要,
解題的關鍵便落在:相信與否。

首先,要是真的有先知的祭司與從錫安而來的駭客,
那麼他們就會為眾生指出夢境中的破綻,
人會開始質疑自己所接納的、認為理所當然的一切,
然後,試探夢境與自我的極限何在。
(即便無法驗證有沒有菩薩,至少信仰一下也無害,是吧?)

其次,作夢的思惟模式與醒覺的思惟模式有什麼差別?
兩種模式的運作並無本質上的不同,
甚且可以說作夢的思惟模式依賴及模仿於醒覺的思惟模式。
硬要區分差異,大概只有思考清晰嚴謹的程度不一吧!
實際生活中之所以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也能「知道」自己是在作夢,
無非仍是一種堅不可摧的「信念」罷了。

(假作真時真亦假,當一切均假時,分辨真假有何意義?)
(莊周可夢成蝴蝶、蝴蝶可夢成莊周,何者更為真實或根本?)

《華嚴經》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

這就是為什麼以理性見長的佛教,也依然重視「信」了
同樣是信,有理性的信、有非理性的信;
有增加作夢深度的信、有想跳出夢境的信;
有與覺醒相似而存疑一切的信、有毫不察覺破綻仍樂在其中的信。

再進一步,《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倘若一切作為都是在夢中,不管做什麼、怎麼想都是執虛妄相,
難道這些努力對幫助我們從夢中醒來豪無幫助嗎?
可是《阿含經》至《般若經》卻一貫說:「相應作意」、「成所應辦」。
知道自己在作夢、相信自己能醒來,如此思惟就會如此運作生命。

同樣是執相而作為,有投入輪迴的執相、也有跳出三界的執相;
有耽於紅塵為樂的執相、有親近諸佛隨喜的執相;
有持續增加習氣刻痕的執相、也有收攝六根自淨其意的執相。

為什麼不選擇比較有利益的信念與執著呢?

這個選擇的兩端同在夢中,完全公平,
於是可以問問讀者前文懸而未決的命題:
「作夢的我們有沒有自由意志呢?」
是否能從人生的大夢中趨向醒來,取決於你的答案、你的選擇。

趣味與遊戲

朋友曾問我:到底戀愛的意義何在?
(這問題還可以擴展到:到底生活中所從事的一切其意義何在?)
我的回答是,為了趣味、為了產生出「趣味」這件事。
(既然問題可以擴展,我的答案理當也要有普遍性)

並不是說我把戀愛甚至一切都視同無價值的兒戲,
而是人生最為重要、又能夠確切掌握的,
不外乎趣味與自己的思想而已。

我以為,就算愛情的概念是人們自以為是的作繭自縛,
就算愛情如夢似幻、無法恆常維持熱戀,
但生命的感受還是相當實在。
佛陀不因為覺悟了,就不會傷痛、不會老死,
他也會割傷腳指、腹瀉生病、老年背痛得無法趺跏而坐。

佛陀只是對感受不加以其他詮解。

或許可以拿現象學的還原態度,即epoche在生活中的實踐來比擬。
不把痛的覺受等同於「痛苦」概念的實體化,亦即不以為有「痛苦」實存,
就是,真真切切地承受了感受而已。

我還沒有開悟,無法如佛陀這麼超脫。
一定要選擇覺察對事物的感受為何的話,
不求一切為苦,不奢求完全快樂,當然也不要無知無覺,
退而其次,希望認知為---趣味。
就算是作夢罷,
(莊子和駭客任務不是都說人生如夢嗎?)
至少也要作一個趣味的、不會後悔的夢,
能夠在醒來時記得清清楚楚,而且也值得記憶清楚。

說說遊戲,指的是趣味的活動本身,
因為遊戲才有趣味,因為趣味所以才叫遊戲。
因此得證:想要有趣味的人生,就得遊戲人生。

遊戲的特性便是半真半假、真假難分,
於是,進行遊戲時好像值得認真,卻又知道這是遊戲。
人生中的所有事情,幾乎無不可視作遊戲。

不管是成人還是兒童,生活其實都該在遊戲,
可惜並非如此。
試問成人能像兒童一樣,不為什麼而只是單純投入遊戲進行的樂趣嗎?
成人計較太多利益、考量孰得孰失,
認虛假的名利為真,認值得真的遊戲為假,
因此不把遊戲當遊戲, 卻把遊戲當成競賽的手段,
所以遊戲無趣。
可是兒童也未必適切, 他們雖然只是因為好玩才遊戲,
卻太投入遊戲、忘記了遊戲本來只是現實與想像的聯結,
以致於遊戲結束哭哭啼啼,或是玩得太晚忘記回家而被媽媽打,
過於認真、無法抽身,不把遊戲當遊戲,反倒比實際人生還真實,
最終玩不完的一定會膩、玩完的會遺憾,
如此遊戲同樣無趣。

作一個好夢、玩好玩的遊戲,就是入乎其內、出乎其外,
保持提醒自己的清明而不要妄自評斷,真切地去感受而不要過於耽溺,
這樣的思想適應遊戲的半真半假,
因此可以帶來趣味,趣味的人生好歹不會覺得白活。